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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电脑内没有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内置调制解调器(俗称“猫”),3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急先锋公司收回所售商品,并双倍退还原告货款19056元。

  2000年3月21日,佘彤凯购买了北京急先锋公司的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一对音箱。该电脑的宣传材料和产品说明书中均标明机内配有上网必备的内置调制解调器。

  6月,佘彤凯发现机内没有安装内置调制解调器,多次催促急先锋公司检修电脑并安装调制解调器,该公司都置之不理。无奈,佘彤凯将其告上法庭。

  海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急先锋公司出售给佘彤凯的电脑质量状况与其以广告、产品说明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严重不符,未能满足佘彤凯合理的上网需求,急先锋公司的销售行为存在欺诈性质。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被告收回原告所购的电脑、打印机和音箱,并双倍退还佘彤凯货款。



摘自:中国315打假维权网
20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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